日期:2024-02-01 阅读(422) 发布:康达检测
2023年12月,江苏美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对企业生产用地进行调查,本次为企业第二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,2022年监测已采集深层土,满足HJ 1209-2021要求,本次监测仅针对表层土。通过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、资料分析等获取基本信息,识别地块存在的污染源和特征污染物,并结合地块实际情况,按照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试行)》(HJ 1209-2021)标准要求,确定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。
(1)土壤监测点结果分析
本次于2023年12月25日共采集表层土壤样品7个,其中1个对照点样品,检测项目为36600基本项45项:重金属(砷、镉、六价铬、铜、铅、汞、镍)、VOCs(27项)、SVOCs(11项),特征因子:pH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汞、铅、镉、六价铬、铜、镍、砷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、锡、锑、锰、铊、钴、石油烃(C10-C40)、二噁英类。
①pH值检测结果在8.52~8.78之间。
②铜、铅、镍、汞、砷、镉、锑、钴、石油烃(C10-C40)、二噁英类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六价铬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。
锰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过《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 4403/T 67-2020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锡、铊均未检出。
总氟化物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过《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DB 36/1282-2020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
③地块内土壤监测点和对照点对比无显著差异。
④关注污染物pH值检测结果在8.52~8.78之间,汞、铅、镉、铜、砷、锑、钴、石油烃(C10-C40)、二噁英类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氰化物、六价铬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均未检出;
锰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过《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DB 4403/T 67-2020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,锡、铊均未检出。
总氟化物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过《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DB 36/1282-2020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
综上,本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
(2)地下水监测点结果分析
本次于2023年12月25日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,其中1个对照点,本次监测因开展较晚,但属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尽快提供2023年度自行监测报告,一类单元第二次地下水来不及开展,本年度仅检测一次地下水样品,检测项目为:①GB/T 14848表1常规指标(微生物、放射性除外):pH值、色度、臭、浑浊度、肉眼可见物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锰、铜、锌、铝、挥发性酚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耗氧量、氨氮、硫化物、钠、亚硝酸盐、硝酸盐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碘化物、汞、砷、硒、镉、六价铬、铅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。②特征因子:pH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汞、铅、镉、六价铬、铜、砷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、锡、锑、锰、铊、钴、石油烃(C10-C40)、耗氧量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氨氮、总磷、挥发性酚类、烷基汞、总铬、锌、铍、钡。
①本次检测结果显示,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属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Ⅴ类水质,Ⅴ类水质因子:W0为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锰;W1为浑浊度、臭、碘化物、色度、氨氮、锰、铁;W3为pH、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氨氮。
②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检测结果和对照点对比,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锰均超标,碘化物、氨氮、铁高于对照点(对照点不超标),其余无显著差异。
③关注污染物,氟化物、氰化物、汞、铅、镉、六价铬、铜、砷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、锑、铊、钴、耗氧量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挥发性酚类、锌、铍、钡,检测结果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。石油烃(C10-C40),检测结果满足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(沪环土〔2020〕62号)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。锡、烷基汞检测结果均满足《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(RSL)(TR=1E-06, HQ=1)》(November 2023)中饮用水标准。总磷检测结果满足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(GB 3838-2002)》中IV类标准限值。总铬均未检出。
关注污染物pH、锰、氨氮检测结果超标,属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Ⅴ类水质。
综上,本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属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Ⅴ类水质,Ⅴ类水质因子:W0为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锰;W1为浑浊度、臭、碘化物、色度、氨氮、锰、铁;W3为pH、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氨氮。
④W1监测点氨氮、锰、砷、氟化物,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%以上。W3监测点pH、耗氧量、氨氮、砷,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%以上。
⑤本次2023年为企业第二年自行监测,仅有两次数据,不再进行趋势分析。
综上,本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属于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中Ⅴ类水质,Ⅴ类水质因子:W0为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锰;W1为浑浊度、臭、碘化物、色度、氨氮、锰、铁;W3为pH、浑浊度、臭、色度、氨氮。W1监测点氨氮、锰、砷、氟化物,W3监测点pH、耗氧量、氨氮、砷,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%以上。监测值高于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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